关注:

 

管城法院召开“送法进社区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5-24 17:32:44



    5月24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在管城回族区城北路社区召开“送法进社区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巡回庭庭长孟永红向社区群众和媒体介绍了房屋买卖纠纷的受理情况、案件特点、典型案例以及法院处理原则。政治处宣教科科长张献玲主持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管城法院以“审判管理年”为契机,大力推动案件的专业化审判。第三巡回法庭主要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等案件。随着房价的上涨,房屋成了居民主要的财富来源,二手房交易也更加频繁。买卖不仅是关系到每个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更是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重大民生问题。自2016年8月,管城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近200件,其中第三巡回法庭受理145件,已审结127件。

    此类案件纠纷最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因房屋涨价,卖房人违约所引起,此类纠纷所占比例较大。二是因买房人在支付房屋首付款时存在拖延现象,构成事实违约;三是因为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为促成交易,存在隐瞒信息,虚构事实等情况,导致合同拖延履行,甚至无法履行。

    管城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公平公正审理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来说,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当履行,如果一方见利背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的,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包括房屋差价、贷款利息、交易费用等。法院也将通过此类案件审理,制裁失信行为,让失信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为其失信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为了更具普法性,发布会召开之前,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健华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城北路辖区居民和参加发布会媒体人员观摩了庭审。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