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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限制出行 迫压力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7-05-22 09:58:21


    “好歹我也是个小老板,你们给我上了黑名单,我以后生意还怎么做啊……”5月16日上午,被执行人郭某主动来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与申请人蔡某达成和解协议。

    2007年郭某因公司资金短缺,向蔡某借款2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到期后郭某一直没有偿还债务。2014年山阳法院经审理判决郭某支付蔡某欠款20万元及利息。多年来郭某一直以手头紧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夏日雷霆”行动中,山阳区法院再次向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进行调解,郭某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山阳区法院将郭某列入第二期“老赖”黑名单,并进行了公示。五一期间郭某全家到旅行社报团出游,被旅行社告知其因上“黑名单”无法购买机票。在全家人的指责下,郭某主动到法院偿还了部分欠款,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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