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一大早,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门口就来了两位手擎着锦旗的当事人谢某和陈某,他们把鎏金大字“执法如山 拨云见日”的锦旗送给了执行局承办案件的法官们,又坚持将一张红底黄字的感谢信张贴在法院大厅醒目的地方。
原来,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藏某甲有着特殊的身份——某县的政协委员。2016年2月,原告谢某和陈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将某公司起诉至老城区人民法院,同年8月本院判决此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0多万元,但此后被告寻找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谢某和陈某于2016年11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这名特殊“老赖”以“特殊身份”长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多次传唤,既不理睬也拒不到法院,该法定代表人藏某甲常常以其“特殊身份”阻碍和干扰法院执法。执行法官在执行中遭遇重重阻力,不能顺利执行。执行该案所遭遇的困难一度让申请人谢某和陈某对案件灰心失望。
这些特殊身份的“老赖”成了洛阳两级法院的最后的“老赖”。在破解“执行难”的攻坚战中,洛阳市两级法院针对这些特殊“老赖”,部署了关于开展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案件专项活动,向特殊“老赖”发起总攻。该专项执行活动剑指各类特殊主体——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被执行人,集中力量解决以“特殊身份”为“护身符”阻挠法院执行的特殊“老赖”。老城法院一方面积极与特殊“老赖”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获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支持,排除执行障碍,一方面认真部署针对特殊老赖的执行行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4月12日,根据全市打击特殊“老赖”的专题执行活动的部署,老城法院展开了抓捕该案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藏某甲和被执行人藏某乙的执行行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局局长卫宏战带领干警赶赴被执行人该公司所在地,顺利将相关负责人带回法院进行劝说。在劝说无果情况下,老城法院决定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藏某乙司法拘留十五天。藏某乙是藏某甲的儿子,藏某甲是该案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某市政协委员,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标,承办法官在藏某乙被司法拘留后,告知藏某甲:“洛阳两级法院正在进行针对特殊主体的专项执行行动,如果继续当老赖,不仅政协委员的身份难保,而且可能涉嫌拒执犯罪,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希望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判决”。藏某甲得知政协委员的“护身符”已经无法有效护身,迫于各种现实压力,藏某甲于4月14日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了大部分的执行款,使这案件的执行工作向前迈进一大步。
特殊主体的“老赖”是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块“硬骨头”。长期以来,这些 “老赖”以特殊主体为“护身符”逃避法律的追究,不仅破坏了社会的信用吗,更是造成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信任的下降,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适当性的质疑。洛阳市两级法院开展针对特殊主体的专项执行行动不仅有力的打击了特殊“老赖”,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是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应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