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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与“老赖”较上了劲

——信阳平桥区法院“执行攻坚”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17-05-05 14:59:10


    “法院这是与‘老赖’较上劲了!看他们从过年到现在可真没闲着。”信阳市拘留所的干警们一边办理着收押拘留失信被执行人手续,一边如是说。

    自4月17日始,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为期7天的“执行攻坚”活动,集中执结一大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以及涉及民生等未结执行案件。全院每天抽调各审执业务部门警车等20余台,组织执行局、法警队等干警共计70余人,分七个行动小组,每组由一名院党组成员任组长带队执行,该院代院长马萍任此次活动行动小组总指挥。

    “我是县人大代表,你们能拘留我?”

    “请您跟我们一起走一趟,咱们到县人大常委会去说明情况,法院可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对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对刘某某说。

    刘某某系某县人大代表,在李某与其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刘某某应给付所欠李某烟酒货款44390元。案件执行中,刘某某始终躲避。4月19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们在得到刘某某的有关线索后,立即组织精干执行人员10人,驱车60公里赶往其所在的公司,将刚刚进入办公室的刘某某堵获。

    “我是县人大代表,你们能拘留我?”刘某某亮明其县人大代表的身份,仍旧抗拒执行。承办法官当即向其释明法理:“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如果你仍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我们将依法把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将你失信情形通报你所在的县人大常委会。”

    面对执行干警们的义正辞严,迫于现场执行压力,刘某某最终主动交纳一万元现金,转账支付给李某两万元执行款,承诺剩余部分两日内付清,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执结。

    “你们真拼!中午不吃饭、不休息吗?”

    4月20日中午12点20分,第三执行组的十名干警刚刚把强制带回的几名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妥当,正在机关食堂准备吃饭,带队的副院长杨云中的手机突然响了。当他得知一被执行人孙某的准确行踪时,随即一声令下,干警们纷纷放下饭碗立即驱车赶往孙某住处,将其堵获。

    2015年6月9日,被执行人林某、孙某在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到期后二人未按期偿还。为此,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林某、孙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二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孙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中,林某、孙某与执行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案件执行进入僵持阶段。

    办案法官通过多种渠道最终了解到被执行人孙某的一些财产线索和行踪。此时,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孙某一脸诧异:“我服气了,你们真拼!假日不放假,中午不吃饭、不休息吗?”面对着一个个不畏辛苦、执着敬业的干警,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通过干警们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孙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

    “硬性执行也要彰显人性温情和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刘某系在职教师,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为他人债务担保后未能承担担保责任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案进入强制执行实施阶段。

    4月18日,执行干警得到刘某正在学校上课的准确信息后,迅速赶往其所在地准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硬性执行也要彰显人性温情和社会效果!被执行人是一名教师,教书育人,其特殊的身份需要我们谨慎地把握好执行方式。”

    在刘某所在的校区外,带队执行的院领导改变了最初的执行设想,对执行小组成员说出自己的看法。对此,执行干警们一致认为鉴于学校的特殊性和在场人员多为学生的特殊情况,为确保强制执行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心理健康,决定不进入校区执行,在校外通过电话反复与刘某进行沟通和劝说,要求其主动配合执行。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批评教育、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被法院干警的人性化执行所感动,当即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中3万余元的给付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7-5-4 4版 鄢有生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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