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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同饮同醉驾 同被审判同坐牢

  发布时间:2017-05-03 17:06:09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的案件,两个被告人是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同事,两人均是因为醉驾被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和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事处罚。

   故事要从去年说起,小李和小赵是同一家公司上班的同事在经过一天的忙碌后,两人在下班之后相约一起吃“小龙虾”顺便喝喝小酒聊聊人生。酒逢知己千杯少啊,随着各自二两多白酒下肚,自我感觉良好的二人就分别开着自己摩托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回家,不承想在行驶到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某水泥厂处时,两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检验,小李的血液中乙醇定量检测为171.61mg/100ml,小赵血液中乙醇定量检测为151.58mg/100ml两人均为醉驾!(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驾:达到或超过80mg/ml的)接下的故事发展,就如本文开头所说的那样,两个人呢被法院依法予以判处刑罚。

   提醒:喝喝小酒增进一下同事感情是没有错滴,但是不应该酒后驾驶啊,否则就像本文这对儿“难兄难弟”增进感情增进到了监狱里面去了!(本文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贾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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