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在内蒙古当地方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扣押回河南洛阳。
2015年7月13日,河南新农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因刘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到吉利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的两辆车,之后经过执行法官多方查找,一直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有其余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名下的车辆也找不到。2017年1月初,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个线索,称刘某某名下有一辆保时捷卡宴牌越野车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出现了。执行法官立即与执行局长报告了此情况,并作了详细的方案。
随后,执行局长带领3名干警赶赴鄂尔多斯,但此行并没有想象的顺利。到达鄂尔多斯后,经过三昼夜的蹲守,在摸清车辆的活动规律后,制定了扣车方案,但在扣押车辆时却遭到了刘某某朋友的围堵而无法离开,执行干警迅速向当地法院执行局求助,当地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到扣车地点,并将车辆开往当地法院。由于临近春节,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吉利法院执行干警暂将车辆放到当地法院。
春节过后,吉利法院干警按规定向省高院汇报了此情况,争取到了省高院的支持。4月下旬,吉利法院执行干警携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函,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再次赶赴鄂尔多斯,在内蒙古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所扣车辆开回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