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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4-27 14:57:53



    4月2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研讨会在焦作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代表、省检察院的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共同分析了司法改革背景下审判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解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专家学者对讨论的内容进行了分析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姜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云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姜伟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河南法院审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河南省法院以此为题进行专题研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之策,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最高法院即将召开的全国审判监督工作会议提供了素材。从与会代表的发言中了解到很多法院审监工作的信息,面对面听到了来自基层法院的声音,也更加明确了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工作方向。姜伟强调,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审判监督法官要克服困难,跟上改革的步伐,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要根据四级法院的定位,立足本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要深化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认识,不能把审判监督程序理解为三审程序,而是对生效裁判的特别救济程序,要谨慎启动;要深刻理解审判监督的内涵,审判监督工作不只是办理审监案件,更重要的是全面发挥法院审判监督作用,推动公正司法。

    刘晓云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把握审判监督定位,做到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审判监督工作是法院内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严格规范监督行为,既要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正确区分审判瑕疵与错误,依法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二是面对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审监法官要与时俱进,迎难而上,主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四级法院职能定位的调整与改革,使不同审级的法院审判监督职能也不相同。省法院的审判监督任务更重,但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也不能削弱,要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上级法院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通过监督,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要强化审监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廉洁司法教育常态化,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要强化专业技能培养,不断强化审监法官事实审查、法律适用、信息化技术应用等综合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担得起时代使命的审监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钱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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