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疏导家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出现的极端情绪,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极端报复事件,伊川法院专门引入心理辅导专家,实行“1+1”调解模式化解家事案件当事人负面情绪,为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
伊川法院第六法庭负责伊川县辖区内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法官们发现家事纠纷发展到诉诸法庭时,双方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已经积聚到临界点,一旦出现某个“导火索”,当事人情绪极易失控,产生报复对方、报复法官、报复社会的“三报复”心理,家事审判的判决和调解程序很难从心理上解决当事人的负面集聚情绪问题。为解决当事人负面情绪集聚问题,伊川法院实行家事案件分类分级化解机制,家事案件立案时,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将案件分为轻微矛盾案件、一般矛盾案件和重度矛盾案件。轻微矛盾案件在立案阶段进行诉前调解。一般矛盾案件,在立案后,转交伊川法院专门成立的诉调中心进行调解。
针对重度矛盾案件,由法官和专业心理辅导师组成庭前和庭后“1+1”调解模式。庭审前后,分别实行一个心理师和一个家事法官结对调解模式。庭审前,心理师首先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找到当事人情绪共鸣点,缓解情绪对立,为庭审做好情绪疏导前期准备。法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缓解当事人质疑法律、质疑法官对立心态。庭审后,法官利用双方在庭时间,借助庭审效果,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进行详细的释法析理,为当事人解答法律疑问,同时心理辅导师介入心理疏导服务,从当事人情绪共鸣点出发,运用专业心理知识和心理减压方法,疏导当事人矛盾情绪,减轻他们的负面情绪集聚。心理师记录当事人情绪疏导阶段,后续重点跟进疏导负面情绪重度集聚当事人,彻底化解家事审判当事人负面情绪集聚问题。
目前,伊川法院有专职心理师2名,参与调解家事纠纷案件共70余件,调解和好(包括撤诉)案件共32件,化解极端情绪当事人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