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2时,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五福路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孙氏父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执行干警执行公务,打伤执行干警多人,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十五日。
2016年间,孙宽、孙建华父子以做生意急需筹集资金为由向张某借款61万元,后逾期拒付。张某将孙氏父子告上法庭,经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于2016年6月23日达成了调解,孙氏父子保证分期分批支付该借款本金61万元及利息。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孙氏父子仍然拒不付款。2016年10月11日张某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氏父子仍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孙宽名下的房产,在评估公司对孙宽名下房产进行现场勘验、测量工作中,被执行人孙宽拒不配合,无理取闹,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孙宽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孙宽便打电话谎称自己被法院打伤。闻讯而来的被执行人孙建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李军、王喻、孙飞、谭新义等人对法院执行现场进行阻挠。孙氏父子在现场殴打、谩骂围困法院执行法官,时间长达一个小时,被执行人孙宽趁乱逃脱,致使评估工作无法进行。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四名执行干警在这次暴力抗法事件中受伤,二人住院治疗,同时也造成了群众围观、开封市五福路交通严重堵塞的社会不良影响。
该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金明法院立即启动了执行应急机制,调派执行干警20人,警车5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涉案人员孙建国、李军、王喻、孙飞、谭新义等五人强行带回。在这次事件中,被执行人孙宽、孙建华父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暴力抗法的参与人李军、王喻、孙飞、谭新义因“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