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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温度”

——商城县法院执行法官为残疾农民工送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7-04-12 15:39:38



    4月7日下午六时许,为尽快将执行款送到一位残疾民工的手中,免去其家属奔波之苦,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淑均带领执行一庭干警牺牲与家人团聚的时间,驱车前往商城县丰集镇为残疾民工蒋某送去赔偿款及利息162573元。接到执行款的那一刻,蒋某感激涕零,其家属还送上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排忧”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强力执行,终于让其治疗费有了着落。

    2015年,蒋某受雇于林某等在林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天有不测风云,蒋某被倒塌的卷机砸伤致残,经救治难以康复,至今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赖护理。蒋某因此与林某等发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而将林某等诉至商城县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林某等赔偿蒋某各项损失合计15.47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蒋某无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林某的银行、车辆、工商、证券等信息进行反复查询。同时,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督促林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自觉履行给付义务,林某均置之不理。虽然执行之路困难重重,但为了维护申请人蒋某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并未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人员高强度的执行攻势下,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林某有银行存款若干,执行人员立即决定对林某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并扣划,考虑到申请人瘫痪在床,为了减轻其家属的负担,执行局长决定亲自向蒋某送去执行款以示慰问,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正义和司法温暖。

    至此,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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