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失信被执行人出行受限 积极配合执行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7-04-11 09:42:26


    2017年4月7日,被执行人朱某将罚金5000元及执行费50元交到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刘法官,我已经把罚款和执行费都交了,我的名字什么时候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啊?因为买不了飞机票,我从新疆开车回来的,开了好几天,把我累坏了,你赶紧把我的名字从“黑名单”中删除吧”。

    2014年10月份以来,绰号为“白三”、“边果”(均在逃)的两人多次组织他人在濮阳县某村东黄河河面的船只上开设赌场,涉案船只由姜某(已判刑)等人提供。“白三”、“边果”召集多人利用牌九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五万元以上。石某负责赌场抽水钱,朱某负责为赌场送饭。朱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积极参与提供帮助,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濮阳县法院最终判决朱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至朱某服刑结束,朱某一直未缴纳罚金,濮阳县法院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证券、公司、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效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随即将朱某拉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最终,朱某迫于出行受限压力积极配合法官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赵艳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