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凌晨,睡眼朦胧的王某听到敲门声,起床打开了大门,当他看到新安县人民法院五名全副武装执行干警时,呆在了当场,再无半点睡意。“你被拘传了”。王某哆哆嗦嗦的拘传票上签了字,被带回新安县法院。
原来, 2011年6月,王某做生意手头缺钱,经朋友的介绍向申请人张某借款一万元,生意越来越难做,旧账未还又落新帐,承诺的还款期限到了,王某却耍起了赖,经常躲避,不与王某照头。时间一晃五年过去,王某分文未还,张某无奈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无还款的觉悟,2017年初,张某向新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和电话通知,答应还款却屡次食言,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王某做生意有履行能力却不还款,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申请人张某向法院申请追究王某的拒执刑事责任,法院按自诉程序立案。
办案法官把王某带到执行局,向王某讲解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罪的严重后果,王某终于认识到如果再不履行这10000元,将面临着坐牢,他当场向法官承认错误并打电话让朋友送来了10000元。
申请人张某领回欠了五年多的借款,接受了王某的道歉,撤回了对张某的起诉。
王某很庆幸自己及时借钱把款还了,没有住进大狱,更认识到欠钱不还,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是犯罪行为,他把自己的经历说给身边的朋友,成了法院义务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