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尚未亮,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石宗平带领执行局执行实施三组、五组、七组执行干警开展第一次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吹响了偃师市法院2017年基本解决破解执行难的战斗号角。
“法官,你们能不能把我父亲放出来,这钱我替我父亲还,我不想看到父亲在里面遭罪”。
据悉,这是一起某纺织公司申请执行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购买申请人生产设备,后被执行人一直未付款,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欠款159044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劝说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当起了“老赖”。13日上午,经周密安排部署,执行人员立即展开执行行动,但郑某仍不予配合,该院执行人员决定依法对郑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措施,将其带回法院。次日上午,郑某之子慌慌张张跑到法院,遂出现了前面的一幕。听到其子的央求,被执行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再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官再给自己一个机会。最终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先付申请人二万元,后续款项分九个月付清,并由郑某儿子作担保。此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