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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不赔偿 强制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03-28 14:37:27


    “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要不是你们采取强制措施,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履行义务,我爱人的病情就耽误了!”赵某的爱人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3月23日,舞钢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经过数日奔波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9日,刘某驾驶出租车与赵某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至赵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出租车司机刘某负主要责任。经舞钢法院判决,肇事车辆所属某甲公司与出租车驾驶人刘某连带赔偿赵某280664.17元。

    判决生效后某甲公司及刘某均未履行赔偿责任,赵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舞钢法院执行员寻找刘某未果后向某甲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经协商,某甲公司表示将会尽快履行职责,但最终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鉴于此,舞钢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并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3月7日,该院执行员得知肇事车辆开始运营后,出动3台车辆,7名执行干警在市区查找目标车辆,并于当天下午在某路段将行驶中的肇事出租车强行逼停,予以扣押。扣车中,驾驶人范某极不配合,声称自己是车主,法院无权扣押。执行员当即送达扣押车辆裁定书,警告其若继续妨碍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威慑下,范某配合法院将肇事车辆开到法院,该院执行员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扣押。

    3月12日,某甲公司主动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该院执行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甲公司支付执行案款20万元,剩余款项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3月23日,某甲公司将剩余款项送到了法院,至此,一起涉民生的执行案件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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