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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开展“集中大执行”惩“老赖”

  发布时间:2017-03-24 15:31:20


    3月23日早上6点钟,天刚蒙蒙亮,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就在执行局长蔡尚红带领下,早早集结完毕,浩浩荡荡奔赴城区、乡镇寻找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老赖”。该院开展的“集中大执行”第二天的行动由此拉开帷幕。

    此次执行活动自3月22日开始,为期两天。宁陵县法院利用这段时间许多被执行人回乡灌溉小麦的时机,对筛选出的一批“骨头案”中的“老赖”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对象包括交通事故、婚约彩礼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被执行人。

    执行中,参与干警坚持凌晨出击、午饭时间不休息和傍晚行动相结合,不怕吃苦受累,顽强奋战在执行一线。执行局法官张光辉在身体严重不适情况下仍坚持执行,一直冲在前面,展现出一名执行干警的良好精神面貌。

    去年7月份,被告李某及其妻子胡某和原告宋某因承包地纠纷发生争执,在厮打中,被告二人将原告宋某打伤致其入院治疗。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案件经由宁陵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700余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仅不履行义务,而且态度蛮横,李某和其妻子胡某成为“老赖”。在此次大执行行动中,执行人员来到其家中发现被执行人胡某在家,在对其做工作无果后强制带到法院。在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胡某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慌忙让其家人带着现金到法院还款,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截至下午6时,历时两天的“集中大执行”活动共依法传唤被执行人5人,拘传7人,拘留2人,12名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履行义务,共计结案10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2.94万元,对老赖形成震慑,树立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展现了宁陵县法院攻克执行难得决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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