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么?我是被执行人张某,我想尽快把欠杜某的钱还了,希望你们早点把我的信息从黑名单中去掉。”3月20日上午,身在外地的张某主动与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愿意尽快偿还杜某的执行款。
2015年,张某与杜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杜某诉至法院后经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于当年10月31以前一次性支付杜某借款本息共计2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没有按约履行,经杜某多次催要,张某仍迟迟不予还款,杜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和传票等形式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到庭,催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躲避法院执行,致使工作陷入僵局。淇滨区法院按照规定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大屏幕媒介播出,促使张某能够主动履行义务。在外躲避的张某受“黑名单”的影响,出现购买车票、机票受阻等现象,“受挫”的张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出现开头主动还钱的一幕。
3月23日,张某从外地赶回鹤壁,一下高速就直奔淇滨区法院,当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获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失信“黑名单”的添加,彰显了司法权威,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