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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少年庭荣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7-03-21 15:37:44


    近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字【2017】4号文件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是河南法院少年庭中唯一受到表彰的集体。

    一是立足审判,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拐卖、伤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2013年以来,共审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164件191人,其中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35件44人,强奸、猥亵妇女111件114人、猥亵儿童18件26人。积极开展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斩断伸向妇女儿童的罪恶黑手。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实现专业化审理涉少民事案件。

    二是创新模式,打造未成年被告人“立体帮教”新机制。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动摇,全面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为失足少年回归社会扫除现实障碍;对被判处缓刑、免刑的未成年犯,延伸帮教链条,建立“一对一”帮教档案,邀请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失足少年进行心理辅导,联系协调就业培训部门对失足少年进行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全力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三是做大蛋糕,积极推进系统防范机制建设。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共八家单位共同发起“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全市2000个城市家庭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让远离父母的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司法的关怀。邀请5000余名在校学生到法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参观,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开展“送法进校园”、“上好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等活动,到学校发放普法“口袋书”,举办法治讲座、庭审观摩,指导模拟法庭,仅2015年两级法院就宣讲法治课70余场,赠送“口袋书”5000余册,受教育师生达26000余人,让法治的阳光洒满校园。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浓厚氛围。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际,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广大法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乡村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力增强了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律意识。

    安阳中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庭能够获此殊荣,不仅是全国妇联和社会给予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安阳全体少审法官的鞭策和鼓励。在今后的少审工作中,安阳全体少审法官更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锻造安阳少年审判新品牌,开创安阳少年审判新格局。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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