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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通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3-09 17:16:51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2月27日,鲁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就办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鲁山县法院副院长马步云就行政处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会议由该院新闻发言人李永超主持。

    马步云在发布会中说,法院为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四项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迅速开展,并初见成效:一是强化与县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于2月25日主持召开了由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对此类案件办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二是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指导公安干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交通等公安机关行政罚款强制执行依据合法、程序规范。特别是就催告书送达、申请立案等与法院对接的具体环节及直接、间接送达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明确,确保工作顺畅衔接、有序流转。三是坚持“五快”原则,即快立案、快审查、快办理、快裁定、快移送执行,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审查。在文书送达过程中,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对经说服教育及时主动履行的,不予追究其他责任;对仍拒不履行的,将及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月25日中午,该院行政庭法官对已受理的5起公安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行政裁定,并驱车150余公里辗转到该县磙子营、四棵树、梁洼、鲁阳等乡镇(街道)进行送达,并通过说服教育促使5起案件当事人均履行了义务。四是强化宣传造声势。与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和媒介广泛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舆论氛围;走进社区、街道和车流集中路段张贴标语、发放传达,宣讲政策和法律,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他人,尤其是把拒不履行缴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重要举措广而告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圆满成功!

    马步云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清单制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审查裁决机制,全力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推进法治鲁山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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