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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3-08 15:34:33



    3月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郑州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在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发布会由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文琳发布,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郭晓堃主持。

    会上,刘文琳庭长介绍了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及发出人身保护令的基本情况、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主要特点,最后对预防家庭暴力主要的做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一是充分利用法律维权;二是充分利用基层民调的协调力量,建立人民调解室、社会法官工作室、司法局驻法院调解室、网络化联络办公室为一体的诉调对接中心,运用社会各界力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把家暴案件消灭在萌芽;三是加强与共、青、妇等部门的衔接,注重后续跟踪回访。四是扩大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

    刘文琳庭长表示郑州两级法院将以“政治意识强化年,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在家事审判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严厉打击涉家庭暴力、性侵害犯罪,形成法院、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防范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第一时间介入,让妇女儿童远离家暴,让妇女儿童更有尊严的生活、工作、学习,为建设和谐社会而不断努力!

责任编辑:钱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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