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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解执行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7-03-02 15:25:47


    我自2014年初进入兰考法院,一直从事执行工作。两年多的工作经历,虽不算久,但对于执行工作,却有些浅薄之见,在全国法院全力以赴攻克执行难的大环境下,我本人有下述几点思考:

    一、建立立审执联动执行机制,将保全措施和查控措施前置到立案和审理阶段

    建立立审执联动机制在现有条件下虽然难以即刻实现,但是重视财产保全对于执行的重要性,无论是诉前保全也好,诉讼保全也好,我认为都应该提倡。当前保全措施是由执行局负责具体实施的,在收到审理庭的保全裁定并依法予以审查无误后,积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仅是审理庭审理案件的需要,也是为以后的执行打好基础。同时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充分利用保全成果,在立执行案件时,立案庭标明该案件是否有保全措施,并将保全信息随案移送,这能为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带来很大的方便。此外,兰考法院代院长张童同志还提出送达环节出现场制度,我认为也应该提倡。当前执行过程中普遍采用邮寄送达执行文书,对于邮寄送达不到的,执行人员很少亲自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这样不利于清晰掌握被执行人的住址及财产情况。另外,送达出现场制度也有助于我们在集中执行时快速找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当然,由于执行法官和干警案件太多,事务繁杂,要做到案案出现场也不实际,不过我们应该提倡此项举措。

    二、 建立执行例会制度很有必要,原因有三:

    一是将疑难棘手的、涉信访的案件在会上提出来,由承办人说明案件情况,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抒己见,谈谈自己的执行意见和见解。这样既有利于分析和解决案件,也有利于大家共同学习,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同志,可以让我们增长专业知识,从这些案件中学习经验、汲取养分。

二是在会上汇报阶段性的工作情况,利于领导对全局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比较准确地掌握包括收结案数、拘留、罚款、拒执罪人数在内等的情况,从而统筹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当前工作方案。

    三是承办人在例会上介绍自己的执行经验,并就执行工作提出建议,对同事在工作中存在的好现象或者不足之处予以指出,发扬好的经验做法,改善不足之处,以便大家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继续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并且常态化或者量化      

在全国上下都在向执行难宣战的大形势下,执行法官和干警的手腕要硬起来,要有效利用罚款措施,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拒执成本,“应拘尽拘,应判尽判”,形成震慑力。执行的“一性两化”强调执行的强制性、规范化和信息化,首先就是强制性。打击拒执犯罪不能年年都到最后搞突击,应该把这项工作做到平时,既能让打击拒执工作深入人心,也能减轻年末考核时执行法官和干警的压力。

    四、注意执行工作细节

    一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关于执行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执行案件中的技巧、经验等,我们的同志之间应该相互多交流、多学习。尤其是我们年轻人更应该向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取经,而不能只干活不学习,只干活不总结。

    二是与基层干部做好对接。在下乡送达执行手续或者寻找被执行人时,执行人员通常喜欢单打独斗,不太注重与当地村委或者村干部进行结合。如果能让村干部协助我们,不但能更快更准地找到被执行人的住处,还能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家庭成员等情况,在送达法律文书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相信能够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充分利用好查控系统。查控系统在我们执行案件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冻结以及划拨能为顺利执行案件提供很大便易,可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执行法官或书记员并没有很好地加以利用。具体表现为,查询过后不知道及时看反馈,有的反馈几天了才想起来看,这时候虽然反馈信息上显示账户上有钱,但有时钱已经被取走了,直接影响案件的及时执结,所以我们务必要增强责任心,用好查控系统。

    四是重视失信黑名单问题。充分发挥失信黑名单的作用,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限制“老赖”的衣食住行,进而起到打击和惩戒“老赖”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简称决定)将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决定》进一步规范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程序和屏蔽、撤销的详细规定以及注意事项,同时对执行人员在操作上提出了更高要求,执行人员切不可错录失信黑名单,给人民群众带来困扰。如果发现发布失信黑名单错误的,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五是向当事人告知执行风险。在审理、立案、执执行阶段,案件承办人都应该向申请人强调执行风险和执行不能,让申请人有风险意识和心理准备,这样既有利于执行法官办案,也能减少执行信访事件的发生。

    五、持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

有句老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搞好执行宣传报道,宣传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发布最新执行动态,强力震慑“老赖”,彰显司法权威,营造提倡诚信、坚决打击拒执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兰考法院于2016年委派专人负责执行宣传报道,此后执行宣传工作蒸蒸日上,在开封市2016年度执行工作考评中,兰考法院取得了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宣传第一名的好成绩。我院拍摄制作的微电影《老赖的六分钱》,充分展现了执行法官认真细心、英勇果断的风采,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人民群众给予一致好评并争相转发。后兰考法院按照河南省高院决策部署,启动“春雷行动”执行方案,预计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清理长期外出、逃避执行的案件。在通过兰考法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号发出这一行动计划之后,仅仅2天,就先后有1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院缴纳执行款。当前基层法院普遍重视执行宣传报道,但在宣传报道具体内容方面,我认为今后不仅要宣传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执行成果,还要多宣传与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司法解释等,也应加大对执行不能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能够正确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

    在全体执行人员的辛勤努力、不懈追求下,2016年度兰考法院各项执行工作考评成绩在全市基层法院均名列前茅,综合执行工作考评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名,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院领导的表扬。2017年,是践行最高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的一年,是实现省高院“两年解决执行难”要求的决定性的一年。新的一年,我坚信,兰考法院一定会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全国法院攻克“执行难”贡献出新的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钱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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