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上18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卫强接到知情人举报,长年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王某在偃师曹疙瘩村某饭店就餐,得知此消息后,王卫强立即向执行局长杨伟涛汇报,杨局长当机立断组织8名执行干警,出动两辆警车赶赴现场。20点15分,瀍河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毫无准备的被执行人王某当场控制并顺利带回法院。
王某系某村村长,是一起债务纠纷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决归还申请人毛某3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以多方借口逃避还款义务数年。此次带回法院,经执行法官对此沟通劝说,被执行人王某依然以多方理由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决定将其依法拘留,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