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第一期研讨会。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省高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研究室和部分中院、基层法院的民事、执行法官共计60余人参加研讨。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执行异议之诉是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设立的一项诉讼制度,涉及到案外人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比较复杂,审判实践中难点问题较多。而且,这类案件数量还在迅速上升,需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并加以解决。与会人员结合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围绕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判理念、法律适用、排除执行权益的认定标准、涉及不动产异议案件的审查以及物权的生效原则和判断标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全省法院统一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裁判尺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在讲话中指出,这次研讨会充分考虑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特点,全省三级法院的立案、民事和执行法官紧扣研讨主题,多角度深入分析研讨,就一些问题形成了共识,对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研讨工作。民商事案件在全省法院案件总数中占的份量最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商事案件数量还会大幅增长,案件类型也会更加多样化。对于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加强研讨,依靠法官的集体智慧,为解决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中的问题提出智力支持。从司法改革角度看,法官员额制很快就会落实到位,法官入额以后,实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要想把自己的审判工作做好,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每位民商事法官都迫切需要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从案件处理来看,要通过研讨,切实统一司法尺度,努力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二是加强沟通,提高研讨针对性。全省上下级法院民商事审判部门要建立稳定、长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中院和基层法院不仅要办好案件,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加强总结。要认真梳理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对于值得研究的,要随时上报,由省法院统一协调,组织各级法院共同研究探讨。三是注重实质,提升研讨水平。开展疑难问题研讨,重在内容,要围绕解决问题来研讨,注重实效。要认真谋划,体现出研讨的系统性,连贯性。研讨形式可以多样,不拘一格,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和其他法律界实务人士参加。通过不断研讨疑难问题,提高民商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培养民商事审判专家人才,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