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街头小广告,打着“办证”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3月10日,被告人黄某以办理各种假证为名,在河南多地的墙体上刷写小广告,引诱办理假证者,并购买银行卡和不记名手机卡,以先交纳保证金为名,让受害人往作案的银行卡上少量多次汇款,先后骗取陈某、张某、章某等多人汇款共计73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退缴所获全部赃款,有悔罪自首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1-14 3版 管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