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保振通报全省法院开通“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平台”的有关情况。省高院信息办副主任金少良介绍了“短信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平台”的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省高院宣教处副处长程彤主持。
郭保振在通报中说,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司法公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难”问题,全省法院从今天开始,将正式开通“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服务平台”。该系统是省高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法院共同使用的又一综合性为民服务平台。该平台通过三大运营商的手机网络实时向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短信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得知案件进展情况,进一步保障和满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系统的上线运行,是全省法院继开通“网上立案”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之后,又一重大便民举措,也是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二项便民措施之一。
据了解该系统的特点:一是实现实时、自动短信推送。该平台通过三大运营商的手机网络,实时、自动向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手机上推送从立案、分案、开庭、中止审理、恢复审理等5个方面的12个节点信息,实现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就能得知案件进展情况,彻底改变过去打官司全指望从律师那打听消息的 “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难”的状况。二是实现主动告知服务。“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变后者的被动服务为主动告知服务,大大增强了办案过程的透明度,可以有效消除当事人对司法暗箱操作的疑虑,提升司法公开和便民利民的工作水平。三是实现短信推送“法院全覆盖、手机全覆盖、地域全覆盖”。与其他省法院先前开通的短信推送平台相比,“短信推送平台”具有法院全覆盖、手机全覆盖、地域全覆盖的特点。法院全覆盖是指全省184家法院同时开通,无一例外;手机全覆盖是指该平台支持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所有手机号;地域全覆盖是指不论当事人身处何地,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有手机信号,就可以收到平台推送的案件节点信息,不受地域限制。据初步统计,该平台上线后,全省法院每年将有3000多万条案件短信息推送给120多万件的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据介绍,短信推送的内容: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向承办人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推送民事、刑事、行政和赔偿四类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其中向案件承办人短信推送三部分内容,六个节点信息。三部分内容为:分案信息、审批信息和审理期限;六个节点信息为:确认承办庭、确认承办人、确认合议庭成员、审批审限提醒和超期提醒。向当事人短信推送五部分内容,十二个节点信息。五部分内容为:立案情况、审判组织、适用程序、审理期限、开庭情况;十二个节点信息为:案号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不予立案通知、案件查询码、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及适用程序、变更承办人、变更合议庭成员、变更适用程序、开庭通知、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恢复审理等十二个节点信息。此外,因某种特殊情况,不宜将案件节点信息推送给当事人,如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执行实施类案件)、被申请人(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案件)。短信推送的时间:向案件承办人推送的六个流程节点信息的具体推送时间点分别为:确认承办庭是在审判流程中选择审判庭后推送信息,确认承办人是在选择承办人后推送信息,确认合议庭成员是在选择合议庭成员后推送信息,审批是在案件审批结束后推送信息,审限提醒是在审限到达提示期限后推送信息,超期提醒是在案件超审限后推送信息。向案件当事人推送十二个流程节点信息短信推送具体时间点分别为:案号及缴纳诉讼费通知是在同意立案审批后推送信息,不予立案通知是在不同意立案审批后推送信息,案件查询码是在案件公布到诉讼服务网后推送信息,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及适用程序是在确认分案并签收后推送信息,变更承办人是在确认新承办人后推送信息,变更合议庭成员是在确认新合议庭成员后推送信息,变更适用程序是在确认新的适用程序后推送信息,开庭通知是 “预定法庭”确认后推送信息,延长审限是在确定延长审限具体期限后推送信息,扣除审限是在确认扣除审限理由后推送信息,中止审理是在决定案件中止后推送信息,恢复审理是在案件中止情况结束并予以确认后推送信息。这些信息推送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已确保信息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