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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为11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拖欠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7-01-11 15:32:16



    1月10日上午,沈丘县人民法院举行涉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会,法官将执行到位的6万元农民工工资款发放到李某某等11名农民工手中。

    2014年,李某某等11名农民工兄弟先后在吴某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干活,工期结束后经结算,吴某某向11名农民工出具了工资单欠据。后经多次催要,吴某某以各种理由不支付上述人员的工资,无奈之下李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快速审理,判决吴某某给付李某某等11名农民工薪酬共计6万元。可是吴某某远走他乡,一直找不到人,导致判决一直无法履行。

    2015年8月,李某某等11人向沈丘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法官立即向吴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吴某某长期不在家,无法查找到吴某某的确切地址,沈丘法院执行庭法官张伟一方面通知被执行人的家人及时转告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的义务,另一方面迅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2017年,眼看年关将至,张伟看到这11名迟迟未拿到工资的农民工感到心急如焚,为让农民工赶在春节拿到工资,张伟等执行局的法官在持续紧盯已经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动向的同时,又不断和被执行人吴某某的家人联系。元月4日,案件出现了转机,原来吴某某迫于失信人黑名单的威慑,主动和法官取得联系。9日,吴某某家人将6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执行局张伟法官的手里。

    11名农民工历时一年半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拿着法院执行法官发放的拖欠工资,李某某心情十分激动,脸上洋溢着笑容,连声说了三句“谢谢”,并高兴的说:“拖欠的工资领到手了,心里总算踏实了,我们可以放心过年了!”此时,望着李某某等人的笑容,法官们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这个笑容就是对法院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和鼓励。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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