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度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平顶山中院新闻发言人孙世峰主持,河南法制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活动。
会上,平顶山中院执行局综合处长李明介绍了2016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他说,平顶山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省法院、平顶山市委执行工作部署,以全面推进执行改革、全面规范执行工作为主线,坚持能动执行、高效执行、廉洁执行,学先进,补短板,上台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201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117件,执结9994件,结案率为66.11﹪,执结标的额15.67亿元。
平顶山市委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2016年9月8日,市委书记胡荃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平顶山中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解决执行难问题。胡荃书记明确要求,党委要牵头抓总、加强领导,党委政法委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院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公安、检察等相关单位要通力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市委政法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任总召集人、全市28家单位为成员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集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市有效推进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落实省法院“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部署,执行干警加班加点,重拳出击,通过“子夜行动”、“凌晨出击”、“中秋雷霆”、“秋季执行风暴”等活动,严厉打击“老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密集曝光“老赖”,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平顶山中院借助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质效,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反复不间断查询,对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最大限度采取强制措施;坚持“网络拍卖是常态、传统拍卖是例外”,累计上传拍品661件次,成交312件,成交金额近1亿元;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意见》,全年对失信被执行人共罚款529人次,司法拘留920人次,审结拒执罪案件251件,将16892名“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对67人作出有罪判决,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