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办理自诉案件、打击拒执犯罪的要求,积极唱响审理自诉案件主旋律,重拳出击惩治老赖。其中2016年12月20日一天审理四起自诉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老赖,教育了群众。
豆某某、张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某个人开设有汽车修理门市部,有门面房对外出租,前几年销售有八套房产,完全有能力偿还债务。但王某某抱着有钱也不还的侥幸思想,在被拘留后的十四日当天,仍与法院讨价还价,进行周旋,试图十五天后不还款也能开之大溜。未成想,十五天当日,换来的是法院对其宣布逮捕决定。王某某后悔莫及。
2015年9月,苏某某、肖某某夫妇家的狗将张某某咬伤,法院判决苏某某、肖某某赔偿张某某医疗费12000元。苏某某、肖某某认为张某某是在自己的家中被狗咬伤的,张某某应当自己承担责任,故此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2012年12月24日,我院对肖某某进行了刑事自诉审理。通过法庭审理,肖某某认识到自己触犯法律,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肖某某当庭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休庭后,肖某某家属当即将12000元医疗费用偿付给张某某。
自诉案件的审理,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老赖被执行人起到了打击、震慑作用。参加庭审旁听的李某说:法院对执行工作真的动真格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真的要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