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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促和解 村民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6-12-26 16:25:03


    12月23日,高堡乡时家庄村村民时某带着写有“当代包公  公正廉洁”、“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两面锦旗来到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人员这段时间来的努力表示感谢。

    清丰县院于2013年2月16日对赵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某犯交通肇事罪,赔偿原告时某等经济损失227737.47元。被告赵某无视法律,拒不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在给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同时也给被害人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折磨。迫于无奈时某等五人于2013年6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该案件为沉积的旧案,但是执行局工作人员不畏艰辛,先后11次积极主动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调解、拘留、发布失信人黑名单等途径来解决执行困境,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了彼此之间存在的多年纠纷。

    自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以来,清丰县法院执行工作调整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行非常规执行常态化,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通过“白加黑”、“5+2”工作机制,加班加点办案,抓住有利时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全力推进执行工作。

    “假日执行”、“凌晨行动”在清丰县法院已成为常态化的固定执行动作,对于执行一线的法官来说,“早到迟退”已成为家常便饭。活动以来,清丰县法院共司法拘留16人,移送公安机关6人,执结案件167件,和解21件,活动中,张贴老赖大头贴70人次,公布老赖名单300余人次,把“老赖”曝光于阳光下,有力打击了老赖的拒执行为,增加老赖的拒执成本,极大的维护了法律权威,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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