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老蔡从胡某处承包一个土建劳务工程,二人协商后约定胡某以工程押金的名义收取老蔡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然而收取保证金后,胡某却一直没有让老蔡进场施工。此后,老蔡多次找到胡某要求退还保证金,未果。无奈,老蔡诉至法院。2016年3月4日,法院判决胡某返还老蔡保证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三番四次推拖不还钱,于是老蔡向中原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员李飞说起被执行人胡某也是一肚子火,“他名下有价值数百万的豪车,完全有履行能力,可就是赖着不还钱。今天如果他还耍赖,就直接采取强制措施。”
12月24日,胡某再次被通知到法院,看着胡某对老蔡的态度,执行员李飞说道,“根据我们了解到的你的财产状况,如果你今天不履行义务,我们就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说着,将手铐和拘留决定放在胡某面前。看见手铐,刚才还嚣张的被执行人胡某顿时蔫了,“李法官,咱有话好说,我没说不还钱。”立刻改口称自己今天就是来还钱的,“我车上有现金,我现在就去拿。”不一会儿,胡某就将从车里取来102300元钱交给执行员李飞,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
拿到钱的老蔡高兴的合不拢嘴,止不住的对执行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