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花,女,现年41岁,汉族,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95年到洛阳市廛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自己的一腔热忱和一身正气,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在平凡的事迹里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作为一个女法官,雷海花从2008年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工作中她不断学习、钻研业务, 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更新,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她的办案才能得到了充分发挥,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经她审理调解的民事纠纷1000余件,无一错案,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不满和上访的案件。
在很多人看来,民事案件都是些离婚、打架、继承、宅基、地边子等婆婆妈妈的活,都是小事,整天吵吵闹闹,干民事法官没劲。可在她看来群众之事无小事,小事件、小纠纷解决不好也会破坏一个家庭、危害一个企业、影响一方平安,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民事纠纷处理不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会转化成一些恶性事件。而正确、妥善、及时处理好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类大小纠纷,不仅可以改善人际关系,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还可以宣传理事法理,弘扬社会正气,树立和谐新风。因此她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想方设法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并且在工作中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寻求调解新思路,能调必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她承办一起儿媳状告公婆讨要亡夫工亡金的案件,儿媳想要回因工死亡的丈夫的工亡金,而公婆执意不给,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坚定,雷海花同志接到案件后先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对这种情况做了细致的分析,最后决定用渗透心理法进行调解,她先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心理矛盾进行一步步慢慢化解,跟他们讲法律、讲人情世故,第一次调解不行,不勉强当事人,让他们回去再好好想想,之后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原告终于打开心理的结了,同意协商,可被告公婆这边还是有些想不通,雷海花同志了解到还是被告公婆心里有疙瘩,就主动到被告家里去,帮他们好好分析了情况,他们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就问,有什么法律方面不懂得的问,雷海花同志耐心的一一帮他们老两口化解了心里的矛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双方化解了心结,也彼此握手言和,不为钱再伤亲情了。
雷海花同志始终把“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要素,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履行法官职责,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她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遇到熟人、朋友打招呼,说情,她都婉言谢绝,也不在私下向当事人做任何许诺。坚持原则,抵制诱惑。同时,为了杜绝这种不正之风,她坚持在审判效率上下功夫,力争使案件在短期内审结。不给当事人请客送礼的机会,她认为如果一个案件久拖不决,将会给这种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为此,她以快捷、高效的审判方式,审理了大量案件,并行之有效的保证了处理案件的公正性。
雷海花,一个普通的女法官,用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及好评,用青春践行着一个党员法官的无私和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