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000多万元的案件,这也是该院一次性成功执结的最大标的执行案件。办理案件过程中,执行法官远赴北京、深圳等地,历尽艰险,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让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此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11月,被告宋某、原告殷某、保证人某投资公司、保证人何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宋某使用殷某人民币750万元,使用时间为1个月,宋某每月向原告支付使用费30万元;某担保公司、何某自愿就以上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宋某未按约偿还借款及使用费,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殷某遂起诉至郾城区法院。
2015年10月,该院依法判决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殷某借款750万元及利息,某担保公司、何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宋某、某担保公司、何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1月,殷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向三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把三被执行人纳入网络“黑名单”。何某接到通知后,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法院工作,2016年8月,殷某与何某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某担保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拥有房产、在深圳市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得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顶着酷暑,远赴深圳,将某担保公司在深圳市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股权予以冻结;又两次前往北京,通过向北京市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顺利办理了查封手续。查封房屋后,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以便司法拍卖。
2016年12月,被执行人宋某将一千多万元案件款全部转入郾城区法院账户。至此,经过近一年的长途跋涉,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