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郾城区法院公益广告让“老赖”无处躲藏

  发布时间:2016-12-26 10:52:00


    “因为你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已被限制购买动车票。”“对不起,接到法院通告,你已经被禁止高消费。”“你的账户已经被法院执行局冻结,不能贷款了。”

    郾城区法院提醒“老赖”积极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百日执行风暴工作”开展以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推出的拒绝“老赖”公益广告陆续在漯河有线电视台、法院微信微博等平台播出。这是郾城区法院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破解执行难的一项举措。

    公益广告的播出,限制了“老赖”购买动车票、禁止高消费、办理个人贷款等,让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