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法院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公正,实施了执行工作“四大公开”措施,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阳光执行、自觉履行。截止2016年11底,该院实际执结率达65.3%,较去年同期增长13个百分点。
一是执行过程公开。在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参与执行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该院进一步加强了案件执行过程的公开力度,及时将案件执行情况向当事人进行反馈,并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尤其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启动听证机制。
二是执行程序公开。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程序了解不够,很容易对执行工作产生误解,为此该院专门制定并公开了执行案件流程表,从立案、合议庭合议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一一予以公开,使当事人对案件的执行程序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
三是执行人员联系方式公开。这既便于当事人与承办人员的沟通,又便于当事人对承办人员的监督。
四是监督电话公开。为便于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及时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公布了执行工作举报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在对典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该院积极邀请各级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居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随同执行,营造声势,教育群众,从而形成良好的执行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