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两级法院牢牢抓住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牛鼻子”,坚持“严字当头,打字当先”原则,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强化五项措施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12月10日,三门峡法院拒执罪立案397件,结案234件,判决62案62人,和解撤诉174件。三门峡中院和湖滨区法院双双夺得全省打击拒执罪工作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第一名,全市六个基层法院中的陕州区、灵宝市、义马市法院亦跻身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受到省法院的通报表扬。
一是领导重视,协调到位。两级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打击拒执罪工作领导小组,两级法院院长亲自协调,每月定期向当地党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 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亲自同公安、检察两长进行协调,主持起草《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拒执罪案件证据材料收集标准》、《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纪要》等相关联合打击的文件,市中院其他党组成员对基层法院实行领导包院,定期督导通报。
二是树立刑事审判意识,强化证据收集。全市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牢固树立刑事审判意识,严格对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思维,对每一个执行措施都按照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去固定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关联性,为追究拒执罪奠定基础。
三是建立机制,配合到位。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强化公安、检察机关对法院打击拒执罪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支持配合,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将公安、检察机关配合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责任考核,提高办理拒执罪案件工作积极性;公、检、法三家分别确定具体对接部门,固定专人负责案件材料流转、案件程序跟踪,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是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全市法院将打击拒执罪工作列为全年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主要指标,明确两级法院院长为打击拒执罪工作第一责任人,执行局长为具体责任人,责任到院、分工到人,严格奖惩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打击拒执罪工作各院目标明确,人人责任明晰。
五是畅通渠道,打击到位。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纪检监察室和审管办等部门提前介入,成立拒执罪案件专门合议庭,从证据收集、移送、立案等各环节强化对执行办案人员的指导,确保证据收集规范、充分和高效,将拒执罪自诉案件作为重点突破,建立立案、审判绿色通道,审管办对拒执罪案件全程跟踪,加强节点督导、时限预警和绩效考核鼓励,畅通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渠道,提高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水平,公诉、自诉并重打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