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李甄,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出席发布会。省高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程彤主持发布会。
史小红副院长通报了全省法院第八次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进展情况、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概况,并介绍了省高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出台的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意见主要内容。她说,截止12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998件,涉及农民工11489人,涉案金额14.1亿元;已结案5566件,为725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4亿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80件,已审结80件,84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受理涉农民工返乡创业案件560件,审结185件,依法服务和保障279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受理“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8167件,涉案金额4.35亿元,审结6314件,有效维护了8221名“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史小红副院长强调,张立勇院长高度重视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多次听取汇报,要求全省法院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服务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全省法院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延伸和深入,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发展权。省高院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驾护航,全面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意见》明确,各级法院要推动便民服务措施,发放便民联系卡,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便于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时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开辟涉农民工返乡创业诉讼绿色通道,营造农民工返乡创业良好法治环境;强化巡回审判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提升涉农民工返乡创业纠纷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全面打击侵害农民工返乡创业权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
李甄主任通报了有关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情况。他说,截至10月底,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72.57万人,创办企业37.52万个,带动就业334.92万人,比2015年底分别增加11.88万人、6.55万个、124.76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呈现出新特点:一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呈现创业主体、领域、区域集中;二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品牌特色,返乡农民工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品牌和特色产业开拓返乡创业空间;三是电子商务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业态。
刘天华通报了全省法院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