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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院长到新华区法院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6-12-22 09:41:58


    12月21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出席新华区人民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执行款发放仪式,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党组成员、新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杰、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红军及该院部分干警和农民工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仪式由杨杰院长主持。        

    仪式上,新华区法院副院长余红军对开展“第八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随后刘冠华院长亲手将141.53万元农民工工资款分别送到5名农民工代表手中。刘冠华院长对农民工说,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是养家糊口的本钱,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院责无旁贷,希望你们有什么困难就找法院。

    仪式结束后刘冠华院长到执行局逐个看望慰问了执行干警,对新华区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持续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二是越是在执行攻坚的关键时期,越是要注重廉洁自律,不要在廉洁上出问题。三是要求执行干警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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