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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法院强制清房保障当事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6-12-20 15:45:26


    12月16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再次吹响集结号,按照预先部署的方案,出动警车4辆,法官、法警等一行20多人,奔赴民航路环保局家属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强制搬迁案件。

申请执行人张某因与被执行人某建筑装饰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张某于2013年 2 月向北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建筑装饰公司向其返还民航路环保局家属院3单元1层2号房产,北关区法院执行立案后,案外人王某曾提出执行异议并于去年3月被驳回。北关区法院恢复执行立案后,向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搬离涉案房屋,遭王某拒绝。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对王某释法析理,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王某置若罔闻,继续占用该房屋。随后北关区法院依法张贴公告及限期领取财物通知,限令王某于11 月 16 日前搬离涉案房屋。王某仍执迷不悟,执行法官遂决定强制执行。

    12月16日上午,按照预先制定的详细执行方案,北关区法院在涉案房屋楼前拉起警戒线,依法强制进行搬迁。在搬迁之前,执行法官再次做王某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搬迁。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下令强制执行。看到法院动了“真格”,王某才真的慌了,连忙表示“再给一点时间自己搬”。十几分钟后,王某喊来几个工人,主动配合法院安排的搬家公司进行搬迁。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所有物品搬离完毕后,执行人员将涉案房屋贴上封条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手中,该案圆满执结。北关区法院法警手持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案件整个执行过程,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该案的顺利执结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民法院权威。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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