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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催细雨 真情解心结

——记管城区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张煜晖

  发布时间:2016-12-19 10:11:06


    诗人汪国真曾经说过:“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对于奋战在办案一线的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张煜晖来说,如工匠雕琢作品般办好每一起案件,用真心和耐心化解每一起纠纷,真正做到为百姓排忧解难则是她心中的“诗和远方”。

    “张法官,谢谢您了,这个案件打了一年多终于有了结果,今晚可以睡个踏实觉了”。10月20日晚七点多,天色已彻底黑了下来,但是五里堡社区服务中心的调解室依旧灯火通明。经过一下午的调解,一起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最终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2007年12月,溪保村将进行城中村改造,赵某与张某达成协议,约定待溪保村拆迁安置房盖好后,赵某以优惠价6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张某1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2008年6月,张某收取赵某购房款60,000元。但到2014年11月,张某办理回迁选房手续后就反悔了,不再履行合同。经多次协商无果,赵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张某辩称,涉诉房屋是基于其母亲李某宅基地证安置补偿的,其未得到母亲授权,无权处分其母亲的财产。经过二审,我院继续审理时,被告张某母亲李某申请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认为其因所持有的宅基地证所安置补偿的房屋应归其所有,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未经其同意,主张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原、被告及第三人的诉辩意见针尖对麦芒,还都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这真是给张庭长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开庭后她认真阅读卷中材料并到溪保村委会及社区了解当时拆迁安置政策、本案涉诉房屋安置情况及村委会处理类似纠纷的办法,收集相关信息,把所涉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搞清楚,做到吃透案情。前三次调解没有实质性进展,这一次张庭长通过充分的调查准备,要开方抓药,力争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首先,安排到社区现场调解,同时借助外力,邀请村委主任会及社区书记全程参与。大家围坐圆形会议桌前,“以和为贵”排匾背景似乎确实给调解现场带来了和谐氛围。其次,单刀直入,为当事人释法明理。被告张某与第三人是母女关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被告出面代其母亲与拆迁办所签,被告与第三人特殊的亲属关系引致原告的信赖与其签订了协议,被告收取购房款60000元,且六套安置房屋是被告出面所选,并已在村委会登记在自己名下,说明被告对所涉案房屋使用有处分权,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有效,被告与第三人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进而消除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再次,摸清三方调解意愿与心理预期和心理底线。对被告及第三人告知签订合同应诚实守信;引导原告换位思考,也应考虑市场经济环境下房价的涨浮因素,同时让村委主任介绍社区内已妥善处理的同类纠纷的房价等情况。在村主任及社区书记的协助下,耐心解答三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表现出的和善、亲切、耐心,让三方当事人感到法官没有和稀泥,而是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问题,用真情化解当事人隔阂。

    第二天下午,张庭长又亲自来到五里堡社区,当面敦促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并和当事人一起来到村委会办理了相关手续。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张庭长对每个案件都保有执着与“匠心”,保证案结事了、追求案结事好。她一直对我说:“追求和谐、创造和谐是法官的使命感,是法官的责任担当。为此,我们多付出一些也是值得的。”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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