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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亲自审老赖

  发布时间:2016-12-19 09:56:26



    为配合全国法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总结前期拒执打击工作相对滞后的原因,派员到该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兄弟人民法院进行了学习,成立了打击拒执犯罪自诉案件合议庭。

    被告人赵某某因交通事故于1998年被金明区法院(原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判令赔偿受害人王某某29000元。但在长达18年的时间内,赵某某东躲西藏,不跟法院执行法官照面,也未向王某某赔偿分文。

    今年7月,执行法官发现了赵的行踪,在开封市金耀路一羊肉汤馆将赵某某抓获并对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赵某某仍然耍出一幅“要钱没有、要血一盆”的嘴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赵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的行为。该案立案后,被告人赵某某的家属积极退赔了王某某各项损失及利息67000元。

    2016年12月16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凤军亲自担任审判长,对被告人赵某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进行了公开审理,案件已审理终结。有效的打击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极大震动了其他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钱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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