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在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的院内,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年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万元,一边老泪纵痕,一边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谢你们,感谢。
老王是许昌的一位农民,女儿出来打工出了意外死亡,法院判决被告偿还赔偿款59780.8元。两位被告一直认为自己也没错,但是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老王来执行庭申请执行的情景,话也说不出,一直在抹眼泪。在执行局学习研讨会上,法官们一致认为,这样的涉民生案件,一定不要让申请人再跑第二趟,决不能在伤口撒盐。承办人梅大中很快安排排查被执行人线索,并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全额履行。但是两位被执行人都是靠工资吃饭的人,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承办法官想到了分期偿还的办法。一开始两被执行人还不同意,但是梅大中给他们讲人情,讲法律,特别是拒执罪的条件,让两位被执行人感受到压力。这样协议达成后,每次接到执行款承办人总是上门送款。梅大中的做法感动了两位被执行人,提前将款还完。当梅大中给老人打电话让他别出去,一会给他送钱时,老人感动的说,梅法官,你别跑了,还是我去吧,你咋让我过意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