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平桥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家斌向与会媒体介绍了平桥区法院一年来执行工作总体情况,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杜正威通报了几起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宣教科科长鄢有生主持。《河南法制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平桥电视台》、《精彩平桥报》、《信阳长安网》、《平桥新闻网》等省市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执行程序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3月下旬,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痼疾,最高法提出期限,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此,全省法院积极有为,迅速行动,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在做出不懈努力,同时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和责任。一年来,平桥法院全体干警精诚团结,多措并举,合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一)澄清“家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今年三月份,平桥法院对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特别是对长期未结案件、已报结实际未结案件(包括终结本次执行、中止案件)、涉执信访案件以及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了重点排查,区分未结案件的真正原因,将执行不能和能够执行的案件分门别类进行登记,把每一件案件的责任落实到具体执行干警。
(二)以专项活动为切入点,着力强化重点案件执行。今年来,平桥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了“超六个月未结执行案件”和“终本”案件专项活动。结合平桥法院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切实进行了活动所要求的案件清理排查,建立六个月审限内结案的长效机制,让上报和清理超期未结案件成为常态;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自去年11月份以来,积极主动同公安、检察机关联系,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出台了《依法打击涉执犯罪等有关问题的联动意见》,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共移送公安拒执罪案件12件,已审理6件,实际判决5件,自诉追究拒执罪2人,实施司法拘留67人次,促使15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统一在省、市、区相关平台进行发布。今年以来,平桥法院共发布失信自然人1721名,企业法人136名,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了被执行人,促使89起案件顺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序推进司法网拍工作。今年以来,共上传拍品25次(个),标的额410余万,成交3笔,成交金额68.02万元;积极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共执结136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571万元,召开集中兑现会1次,集中兑付人数达5人,兑现金额1300余万元。
(三)以创新机制为着力点,规范执行权运行。为切实解决立案、审判、执行环节配合不畅,影响执行的问题,平桥法院建立健全立、审、执配合机制。在立案环节,要求必须充分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明示诉讼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追加诉讼主体、申请财产保全等权利。在审理环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必须及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加大调解力度,促进诉讼调解的即时清结,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制定了《关于执行权配置有关规定》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案件的归口管理,科学界定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推进执裁分离。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办案流程,使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都受到分权机制的制约。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合议制度,打破一个人负责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对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风险防范;统一执行文书格式,严格层级审批程序;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以队伍建设为基本点,夯实基础性保障,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为把执行队伍做大做强,平桥法院今年通过“抽硬人、硬抽人,”的方式,把4名优秀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另聘用司法辅助人员5名。使执行局现有人员26人,下设三庭一科(执行一庭、二庭、三庭、综合科),配备局长一人,副局长三人,庭长三人,科长一人,其中有办案资格(审判职称)的11人,有执行公务证的13人,超额完成了省高院提出的“1566”标准。在装备和物资保障方面上,平桥法院为执行局配置办公室6间,其中执行指挥中心1间,查控室1间,并配备了专门的查控员,执行指挥中心、查控室等建设均是目前最优设备。另配备警车3辆,执法记录仪16个,单兵指挥设备2个。在政治思想教育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执行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执行干警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执行员。将学习培训作为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的基础性工程,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次组织执行干警进行专题学习培训。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检组长给执行干警上廉政教育课等方式,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五)以完善机制为着力点,助力解决执行难题。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平桥法院执行局不断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首先做到细化节点管理。执行案件立案后,由综合科分批次在五日内统一制作、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告知书等,并对所有被执行人银行账号存款在办案前即进行普查,并及时将反馈结果通知案件承办人,最大限度为案件承办人提供办案线索。其次,实行优先执行。对涉及赡养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工伤、医疗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6类案件,因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失业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6种群体,均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再次,完善救助机制。对救助申请以大合议讨论的形式全面审查综合研判,召开会议集中讨论确定拟给予司法救助对象,集体审查相关司法救助材料,并在汇总后集中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纪检监察同期备案,实现“有求必应、应救必救、救必有据”的效果。
此外,平桥法院还进一步加大对解决执行难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对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以及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宣传,扩大影响面,让社会理解,社会认同,营造了惩治抗拒执行、严厉打击“老赖”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