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人民法院位于平顶山市区东部,辖区共有30余万人,截至今年11月份,卫东区法院共受理案件5341起,同比增长44.78%。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该院不断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促进诉调对接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把诉调对接工作作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分流案件、减少法官办案压力的重要途径,卫东区法院8次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以及高新区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及时出台《卫东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流程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诉调对接工作的内容、程序和任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社会法庭、调解室合署办公,专门建立合作分流纠纷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诉调对接事务。今年1-9月份,卫东区法院共接收诉前委派调解案件866起,其中调解成功数量659起。接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651起,调解成功420起。司法确认受理案件230起,其中确认有效190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起。
二、充分发挥诉调对接能动性,着力纠纷化解在基层
卫东区法院重视发挥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量化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模式,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共建立工作制度62条,制定工作文书格式12种。坚持立案接待时劝导化解、引导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引导到社会法庭调解、委托到司法所调解、申请执行前督促自动履行等六种方式,针对案件的不同性质,积极做好引导、劝导、调解和案件分流工作,使多元化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前调解和立案后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全面推行“送达委托调、答辩因势调、庭审邀请调、判前释法调”调解四法,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机制
加强诉调机制对接,是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重中之重。卫东区法院积极推进诉调对接机制,一是加强立案引导,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机制解决纠纷,使更多纠纷在立案前得到有效化解。加强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的对接,通过委托或邀请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在诉前、诉外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村走访活动。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调解点”、“诉讼服务站”等方式,就地开展审判和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三是做好司法保障工作,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财政拨款专项用于调解工作。卫东区法院决定,凡经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其他诉讼外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依法予以确认,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调解效力确认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是积极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领域,在立案审判环节,将人民调解与立案调解、案件速裁等工作加以整合;在判后释明环节,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执行工作环节,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工作。
截止11月份,卫东区法院分流到司法行政等机关纠纷500余件,立案登记量较市内其他县区显著减少。构建诉调对接机制,让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不仅降低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促进社会法治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院院长王远蒙说:“下一步,卫东区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共享、重大案件协调、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对接空间,推进行业化调解平台建设,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