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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法院“三步走”清理积案重实效

  发布时间:2016-12-12 09:47:39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为促进积案化解,提升法院的审判质效,找准久拖不决的症结,实行 “三步走”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

    建立台账排查原因。对超法定审限未结的各类案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摸排每件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审判流程节点情况及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等,真正做到领导心中有数、承办人心中有底、审判管理部门心中有账。

    落实积清责任。院长亲自过问,逐案听取清积汇报;分管院领导包案负责,庭长每月调度指导协调,审管办对案件清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分设五个清理工作组,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集体会商确诊,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抓紧抓好清理积案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逐案做到“三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针对未结诉讼案件,必须审结;若未按期审结,承办人须制作清积期间所做工作及未审结原因书面报告。建立健全审限警示、督办、催办制度,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通报进展情况、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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