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的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和民主监督的力度,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以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和 “千案观摩”活动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庭审观摩制度,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庭审观摩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对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的案件进行初选,选择有重大社会影响、新类型、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案件、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按照案件性质分门别类建立起台帐。
二是按照代表、委员年龄、身份、职业等特点将代表、委员分为若干个观摩组,每组成员十三人,根据案件性质邀请相应的观摩组观摩庭审,以保证观摩时代表、委员对观摩的案件涉及的领域自己比较熟悉,能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并且保证了代表、委员能够及时全部参加。
三是每月向人大报送一次观摩案件排期开庭时间表,供代表、委员从中选择观摩案件。
四是开庭后由代表委员对庭审进行评议打分,并进行座谈,审判人员当场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并及时反馈。
五是将庭审观摩的案件数量和评议结果记入干警个人和单位绩效考评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使庭审观摩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