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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当“老赖”照样被执行

  发布时间:2016-12-06 09:09:38


    11月5日,周六,阳光灿烂,是个外出游玩的好天气,可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又一次放弃的周末的休闲时光,一大清早就来到汜水镇赵村村委门前准备发放三十余万元的执行款。大批群众早早的自发聚集在这里,锣鼓喧天、人头攒动,大家笑语喧哗,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今天,他们终于等到了那份早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拖欠农民工工资 村委也成了“老赖”

    2014年,赵村村民徐某某等八人受汜水镇赵村村委委托,组织八十余农民工为赵村村委进行绿化植树、浇地清垃圾、打扫拔草等工程服务,徐某某等八人作为项目组织者,先行垫付了八十余农民工工资后,年底,徐某某等人向赵村村委核算结账时,因赵村村委换届,他们只收到了一张欠条,涉案金额共计30余万元。

    2016年1月,徐某某等八人以劳务合同纠纷等为由为由将赵村村委上诉至荥阳法院,八月份,案件经一审二审后正式生效,可赵村村委还是拒不支付徐某某等人的工程款项。九月六日,徐某某等人到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二庭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联系当地村委,积极沟通,并随时监控赵村村委的银行账户。10月中旬,执行法官发现赵村村委银行账户有资金流入,果断采取措施,立刻驱车赶往开户行所在地,依法将卡上资金扣划。至此,这起村委欠薪事件终于落下帷幕。

    当事人打赢了官司,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是法院伸张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一环。建设法治中国,公正、独立、高效地审理好每个案件自是应有之义,而在审判过后,如何让每个案件的当事人真正遵守法律,自觉履行义务,彰显法律权威,同样十分重要。赵村村委本应带头依法办事,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尽快履行债务,维护应有的公信守法形象,却因长期拖欠不付而恶性循环,实在不应该。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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