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战“执行难”活动以来,清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渠道曝光模式,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增加其失信成本,督促老赖尽快履行义务。
借助平台,强威力震慑。在清丰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开辟“老赖曝光台”,广泛发布“老赖”涉案案由、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使信用惩戒进入“微时代”;租赁县城闹市区三块户外电子屏,全天候滚动播出“老赖”照片等身份信息,对其形成强大的舆论与心理震慑;定期将失信“老赖”信息发布到清丰电视台、清丰网、清丰贴吧,借助本土知名新媒体传播力度,持续把“老赖”推向广大群众视线。
深度整合,高频度更新。整合执一、执二庭室力量,以执行承办法官为点,对未结案件中的规避执行行为进行集中筛查,对筛查超过一个月未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全部纳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到随时移送,随时更新。对筛查出超过三个月未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送交各类媒体曝光、并制作大头贴进行住所张贴、广场晾晒、单位通报,让全社会监督失信人行为。
区域分类,近距离曝光。对涉案老赖按照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实行区域化分类,将老赖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未履行标的额等信息制作成大头贴形式的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生活区域,让其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直接曝光于身边人;编发执行失信简报,把该地域未结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简报的形式分别发送到各机关、乡镇、行政村执行联络员手中,形成网格化监督模式,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联动惩戒,全方位受限。积极争取县委支持,联合县综治办出台《关于<进一步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实施意见》,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执行积案多的乡镇和排在后五的县直部门实行一票否决。把纳入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情况主动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与联动单位实现失信信息共享,在乘飞机、坐高铁、住宾馆、招投标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让“老赖”寸步难行。
今年以来,该院将1863人次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媒体曝光老赖四批320人次。至今,62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37人主动联系法院积极申请执行和解,到位标的20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