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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知进班房 出狱盗窃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6-11-25 08:29:57


    年龄正值黄金时代的王某,因离家出走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接触,触犯刑律,被追责处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两天之内盗窃三起,被群众当场抓获。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19岁的王某父母离异,自己跟随母亲生活,后因母亲改嫁,疏忽了对王某的教育,王某经常离家出走,并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人员。2012年王某因抢劫犯罪被判处刑罚,服刑三年六个月。出狱不久,没有找到工作的王某重新走上犯罪道路,2016年10月9日凌晨3时许,王某采取翻窗入室的手段到石龙区高庄街道郭某的住房,盗窃郭某手提包内手表一块;10月10日凌晨4时许,王某窜到人民路西段李某住房,盗窃李某家中现金210元;当日12时左右,王某又窜到宋某商店内,趁宋某睡觉之机,盗走宋某价值320元的小米手机一部,当场被群众抓获。  

    石龙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2015年8月7日刑满释放。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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