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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法院四项举措推进繁简分流加快执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6-11-24 16:45:31


    为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繁简分流加快执法办案会议精神,西华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快执法办案进度。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下发《西华县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审判管理几项工作的通知》,把实现结案率达到85%以上作为本院各业务部门当前执法办案的目标,审管办每周对本院业务部门及法官个人的结案情况在院内电子显示屏上进行通报、公示。

    二是严把程序转换。诉讼案件立案时,所立简易程序案件不得低于所立案的80%,对于按规定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立案时一律立为小额诉讼案件。按照中院十月份审判质效点评会议要求,规范简易程序、小额程序转普通的审批,由主管院长审查并签字后才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同时规定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要在立案后30天内完成。

    三是落实领导责任。主管院长、庭长分别作为本部门、本庭室执法办案第一责任人,亲自督促督办案件,当好标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发现滥用程序变更规避审限的,严肃处理。

    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对业务部门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制度,由原来的月通报变为周通报,适时对办案进度差的业务部门、法官个人进行督导,审判管理部门与之共同分析原因,找到差距,迎头赶上。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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