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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翻新盗又骗 东窗事发蹲牢监

  发布时间:2016-11-24 10:44:39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被告人刘某某为了钱财,起了盗窃的念头,到处招摇撞骗,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11月18日,永城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招摇撞骗罪合并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8月底的一天下午,刘某某在其朋友李某某家,趁其外出时,将其家中的松狮狗盗走,后以350元的价格卖于他人。经鉴定被盗的宠物狗价值2200元。案发后,被盗宠物狗已返还给被害人李某某。

    2015年8、9月份,刘某某冒充公安局长的儿子、特警大队中队长等,在永城市东城区上河城附近的超市、东城区芒山路与永宿路交叉口“创意汽车美容”店、西城区大隅口的卤菜店,骗取被害人刘某甲、曹某某、方某某的香烟、电动车及现金等物品。被骗财物价值共计57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但刘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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