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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四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6-11-22 09:42:13


    平舆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与加强审判相结合、依法司法与能动司法相结合、促进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联系本院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切实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精准扶贫。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元真任组长,对精准扶贫工作负总责,在院工会成立办公室,派出第一书记,要求明确驻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职责,强化考核考评,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畅通立案渠道,做好“诉非衔接”。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快车道,让当事人能及时维权。当事人立案不便的,由法庭组织法官上门立案。充分发挥“诉非衔接”机制,迅速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寻找调解之机,尽可能将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妥善审执扶贫案件,严厉打击犯罪。对涉精准扶贫的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审理。对案情复杂、重大的案件,尽快组织合议庭讨论,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及时做出裁判。对申请执行的涉精准扶贫案件,执行局组织人员成立执行专案组,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对涉嫌侵占骗取扶贫资金、民政资金等涉弱势群体资金的犯罪,从严从快审理,依法判处。

    四是强化物质帮扶,落实司法救助。积极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一户一策”地制定好帮扶规划,充分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同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对所驻地村进行帮扶。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困难当事人,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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